新華社曼谷8月30日電(記者 陳倩慈 常天童)佩通坦被解除泰國總理職務后,泰國總理府30日發(fā)布通報說,內閣當天召開特別會議,批準任命副總理兼內政部長普坦繼續(xù)擔任代理總理。
按照泰國憲法,當總理職務終止,全體內閣成員也須一并卸任,國會下議院將負責選出新一任總理。代理總理普坦將率內閣其余成員繼續(xù)履行看守職責,直至新內閣就職。
另據泰國公共電視臺報道,國會下議院定于9月3日至5日召開會議,目前暫未納入選舉新總理議程。不過,如果政府和反對黨達成一致,也可將選舉新總理列入追加議程。
泰國憲法法院7月1日宣布,受理有關調查總理佩通坦是否存在違憲行為的請愿書,并決定即日起暫停佩通坦行使總理職權。7月3日,泰國政府授權副總理兼內政部長普坦在佩通坦被暫停行使總理職權期間,全面代行總理職權。8月29日,泰國憲法法院裁決佩通坦違反憲法,解除其總理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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